一、代理一审案件
1、代理刑事案件
①泰兴市内案件:侦查阶段(含检察院自侦), 4000元-8000元,市内交通、通讯、午餐等工作费用300元;审查起诉阶段:5000-10000元,市内交通、通讯、午餐等工作费用300元;审判阶段100000元-20000元,市内交通、通讯、午餐等工作费用300元。律师如需到外地出差,差旅费等实报实销。
如上述三个阶段一次性委托,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。另收市内交通、通讯、午餐等工作费用800元,差旅费等实报实销。
②泰兴市外刑事案件,侦查及起诉阶段(含检察院自侦),每阶段代理费不低于6000元;审判阶段代理费不低于15000元。另收异地办案工作费用每位律师600元,差旅费等实报实销。
如上述三个阶段一次性委托,代理费不低于25000元。另收异地办案工作费用每位律师1000元,差旅费等实报实销。
③办案所需其他工作费用(翻译费、查询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、复印费以及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)实报实销。
④涉及国家安全罪、涉黑涉毒犯罪、职务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上述标准的2倍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。
⑤代理刑事被告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按刑事案件代理费的1/2收取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。
⑥代理刑事被害人案件,刑事部分代理费按刑事案件代理费的1/2收取,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代理费按民事案件代理费的1/2收取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。
2、代理民商、行政案件
①代理费:
A、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:
泰兴市内普通民商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4000元;泰兴市外普通民商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5000元。
泰兴市内知识产权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6000元;泰兴市外知识产权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8000元。
泰兴市内行政、国家赔偿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6000元,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行政案件代理费不低于9000元;泰兴市外行政、国家赔偿案件,代理费不低于8000元,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行政案件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。
B、涉及财产标的的民商、行政、国家赔偿案件,除按照根据上述A类案件(不涉及财产标的案件)的收费标准收费外,另按照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(见下表)。
争 议 标 的 |
比 例 |
10万元以下部分 |
7% |
10万—50万元部分 |
6% |
50万—100万元部分 |
5% |
100万—500万元部分 |
4% |
500万—1000万元部分 |
3% |
1000万—5000万元部分 |
2% |
5000万—1亿元部分 |
1% |
1亿元以上部分 |
0.5% |
办理简单诉讼、仲裁案件,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标准的 50% 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;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,可在基本标准 3 倍的幅度内确定;疑难复杂案件可在基本标准的 5 倍以内确定;具有涉外因素(争议标准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要国(境)外,或者适用外国(港澳台)法律解决)可在基本标准的 10 倍。
经江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“知名”律师在办理各类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 10 倍以内确定收费标准。
②办案工作费用:
A、办案所需的交通、通讯、复印、打印、误餐等工作费用实行包干制,按以下标准收取:
a.泰兴市内案件人民币200元整(如需要去外地出差,费用实报实销);
b.泰州市其他市区案件人民币300元整(如需要去外地出差,费用实报实销);
c.泰州市外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,另收异地办案费每位律师500元整。
B、办案所需其他工作费用(翻译费、查询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)实报实销。
二、代理二审案件
1、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。
2、曾代理一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/2收取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。
3、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/2收取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。
三、代理再审(申诉)案件
代理费按以下阶段收取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与一审案件标准相同:
1、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,先收取5000元代理费;
2、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时,再收取5000元代理费;
3、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,再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。
四、代理执行案件
1、未曾代理一、二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,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。
2、曾代理一审或二审的案件,代理费按一审或二审标准的1/2收取,其他办案费用不变。
3、代理被执行人的案件,代理费按代理执行案件的1/2收取。
注:以上减半收取后的收费金额不得低于上述A类案件(不涉及财产标的案件)的收费标准。
五、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
1、审查、起草、修改合同、协议、章程、代理商品房买卖、出具律师函、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参加项目谈判、律师见证、资信调查
① 审查、起草、修改合同、章程、代理商品房买卖、出具律师函,合同涉及标的的,按下表标准收费,但每件(次)不低于2000元。
合 同 标 的 |
比 例 |
律 师 费 |
100万元以下部分 |
|
2000元(10万元以下的可收取1500元) |
100万元—500万元部分 |
0.5% |
2000 元加1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5% |
5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|
0.4% |
22000元加5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4% |
1000万元—5000万元部分 |
0.2% |
42000元加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2% |
5000万元—1亿元部分 |
0.1% |
122000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1% |
1亿元以上部分 |
0.05% |
180000元 |
②出具法律意见书、参加项目谈判、律师见证、资信调查,按所涉及的财产标的收费,但最低不低于5000元。
财 产 标 的 |
比 例 |
律 师 费 |
50万元以下 |
|
不低于5000元 |
50万元100万部分 |
|
3000元加50万元以上部分的1.5% |
100万元—500万元部分 |
1% |
10500元加100万元以上部分的1% |
5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|
0.8% |
50500元加5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8% |
1000万元—5000万元部分 |
0.6% |
90500元加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6% |
5000万元—1亿元部分 |
0.4% |
330500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4% |
1亿元以上部分 |
0.2% |
530500元加1亿元以上部分的0.2% |
③经协商,也可按律师服务时间收费,1000元-5000元/小时。
办理资信调查、提供法律意见书、组建公司、公司清算、企业改制和企业上市等非诉讼法律服务,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、有效工作时间和企业资产状况按下列标准执行:
1、组建股份公司或企业改制组建股份公司的服务项目,按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0厘/股且总收费不低于100000元;
2 、股份公司上市发行股票的服务项目,按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数不低于5厘/股且总收费不低于200000元;
3 、企业资信调查、参与重大项目谈判、提供法律意见书按不低于每件30000件;
2、公司、企业设立
按注册资本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——
注册资本金额 |
律 师 费 |
100万元以下 |
5000元 |
100万元—500万元 |
10000元 |
500万元—1000万元 |
20000元 |
1000万元—5000万元 |
50000元 |
5000万元以上 |
100000元 |
3、企业改制、企业清算、企业破产
按所涉及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——
涉 及 金 额 |
比 例 |
律 师 费 |
500万元以下部分 |
|
50000元 |
500万元—1000万元部分 |
2% |
50000元加500万元以上部分的2% |
1000万元—5000万元部分 |
1% |
150000元加1000万元以上部分的1% |
5000万元—1亿元部分 |
0.5% |
550000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5% |
1亿元以上部分 |
0.1% |
800000元加1亿元以上部分的0.1% |
(一)涉及财产关系实行风险代理方式的服务项目。协商收费比例不得低于为当事人挽回损失、争取财产利益或避免损失总额的20%的标准执行;
(二)设立公司企业服务项目。按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额不低于2%且收费总额不低于10000元的标准执行;
(三)公司企业清算服务项目。委托清算的,按公司企业可分配资产总额不低于20%且收费总额不低于30000元的标准执行;公司股东委托参与清算的,按股东可分得资产总额不低于10%且收费总额不低20000元的标准执行。
(四)基本建设服务项目,按以下标准计算收取:
1 、总投资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,不低于2‰;
2 、总投资一亿元至十亿元人民币的部分,不低于1‰;
3 、总投资十亿元人民币以上部分,不低于0.5‰。
4、股权转让
按企业改制收费标准的1/4收取。
5、股票上市
按拟募集资金金额的以下比例收取代理费——
拟募集资金金额 |
比例 |
律 师 费 |
5000万元以下 |
|
100000元 |
5000万元—1亿元 |
0.5% |
100000元加5000万元以上部分的0.5% |
1亿元以上 |
0.1% |
350000元加1亿元以上部分的0.1% |
6、房地产项目专项法律顾问
按该项目投资总额的2‰--5‰收取。
7、担任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
担任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收费每年30000元到200000元,视单位规模协商收费。代理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诉讼、仲裁案件及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时,代理费按正常收费标准的2/3收取。
8、聘请私人律师(不含个体工商户)
每年律师费不低于8000元(有诉讼、仲裁案件及重大非诉讼法律事务时,代理费按正常收费标准的2/3收取)。
9、以上非诉讼业务所需相关费用(交通费、翻译费、查询费、复印费、打印费、鉴定费、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)实行实报实销。
六、法律咨询
主任500元/件,其他律师200元/件,咨询时间在1小时以内,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。
七、代理涉外案件
涉外(含涉港、澳、台)的案件收费最低不低于上述收费标准的二倍。
八、本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。